公民參與行之惟艱

民主的理想是讓公民可以直接參與公眾事務的管理。然而,這種直接的民主,只在希臘的城邦年代出現過。在現今社會,人類尚未找到直接民主的有效方式。
 
希臘的城邦之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行直接民主,原因是地方細,人少。城邦裏大部分從事經濟生產的都是奴隸,他們無權參與城邦的管理工作,剩下來的自由民與貴族,人數相對少,都是有知識的有閒階級,可以經常匯聚在一起議政,決定自己的城邦應如何管理。
 
當年的社會比較簡單,用一般常識已可處理大部分社會上發生的事務,所以才可以容許城邦內所有的成員一起來研究,然後投票決定解決方案。但今天社會要面對的問題複雜得多,譬如高鐵的幹線該怎樣走法,牽涉很多必須掌握的資料與專業知識,不可能由普通市民去公投決定。因此,很難推行由公民參與的直接民主。
 
直到今天為止,公民參與只是一種理想,是努力的方向,未有條件作為一種處理社會事務必須遵守的原則。但香港有些政客,患了左傾幼稚病,自以為曾在選舉中勝出,就可以代表民意,不管自己是否對問題有足夠的認識,都想事事插手;而且動不動就說要以公投來解決問題。
 
然而,公投只能了解人民的意願,卻不能拿來判斷正謬,亦不能拿來辨別優次。因此,我們可以讓選民來決定誰來任下一屆特首,卻不宜讓選民來判斷誰該任某醫院的心肺科主診醫生。因為這需要很多專業的判斷。
 
作為議員,當然可以向政治官員問責,要他們下台也不為過。但韋達誠(圖)是港鐵的行政總裁,他是否應該辭職或扣減花紅,似乎由港鐵的董事會來判斷更為恰當。公民參與是否該去到這種程度,我實在有點保留。
 
我擔心,將來可能連港鐵的票價,也可能要讓公民參與作判斷。那可能我們只能高興一時,最終卻害到港鐵連最基本的服務也沒法維持,還得由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可見並非所有事情都適宜交由公眾去決定的。
 
現時的民主制度,只是一種代議政制,只能每隔一段時間,讓人民選出自己的代議人,卻未有機制可讓人民直接參與社會事務的管理工作。然而,香港卻有一批迷信公民參與的政客,誤以為公民社會就得事事都讓公民參與,結果卻要社會付出額外的代價。
 
他們用心良好,卻引發了民粹主義泛濫。現實是並非所有問題都適宜交由公眾判斷。人多意見多,難有共識;一旦非政治議題也政治化之後,就更加爭拗不絕,很多事情都因而被延誤。
 
現實是參與的人愈多,他們意見的最大公約數就愈低。很多人一起形成的共識,往往流於平庸與短視。把公民參與引入一切社會事務,不一定對社會有好處。 
(轉載自2014年5月13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