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賀新年 利嘉閣為維港滙買家呈獻優惠 置業可獲「16,800元旅遊禮券」*  總值約8.4萬元*

會德豐、信和置業及嘉華等合作發展的西南九龍臨海1地標式住宅項目「維港滙 GRAND VICTORIA,自推出發售以來深受市場歡迎,無論是本地及海外的用家與投資者均極為推崇,整個項目至今售出達1,069伙,套現逾176.6億元,單計本年至今已售出260伙,套現逾59億元,榮登今年落成的九龍區一手現樓總成交金額之冠2適逢新年將至,利嘉閣地產為配合發展商最新的銷售部署,並答謝一眾客戶的支持,特別為維港滙的尊貴買家提供一手住宅單位的「新年置業優惠」*。

利嘉閣地產董事徐志華先生(左)稱,維港滙坐擁臨海1頂級景觀,兼享有鐵路交通的優勢,往返港九新界各區、以至北上大灣區,均十分便利快捷,且物業已屆現樓,享即買即住的優勢;配合政府批出大量專才來港發展,而未來息口趨向見頂回落,多項利好因素支持下,可以預見市場對優質物業的需求定必持續增加,相信有助維港滙銷情繼續向好。

迎接2024年的來臨,並祝賀新年,利嘉閣地產現特別為客戶送上一點心意。由起至2024114日期間,凡經利嘉閣地產購買維港滙一手3房或4單位之首5名買家可獲旅遊禮券*,每個優惠名額港幣16,800元,合共總值約港幣84,000*,讓客戶成功置業的同時,趁新年假期出外旅遊放鬆一下,喜迎新一年的到來。

  1. 上述為於本廣告/宣傳資料印製/製作日期的情況。該區域內之情況可能不時出現改變。發展項目及其周邊環境、建築物及設施可能不時改變,單位所享有之景觀受其座向、樓層、周邊環境、高度、建築物及設施所影響,並不適用於所有單位。賣方並不作出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承諾、陳述或保證。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發展項目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項目、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2. 指維港匯I、維港匯II及維港匯III於2023年合計的總成交金額為位於九龍的所有一手現樓住宅發展項目中最高(數據截至2023年12月27日,資料以成交記錄冊為準)。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期間,透過利嘉閣地產購買GRAND VICTORIA維港匯任何期數3房或4房單位之首5名買家,每名可獲贈$16,800旅遊禮券,總值港幣$84,000。優惠先到先得,送完即止。優惠由利嘉閣地產提供,與賣方無關。此優惠不能與利嘉閣地產其他之推廣優惠同時享用。優惠不可退換。其未使用的部分不可兌換現金、信用額、或用作出售或轉換任何其他產品或服務,如有任何爭議利嘉閣地產保留最終決定權,包括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活動或以同等價值之現金支票取代禮品及其條款及細則,而無需另行通知。受條款及細節約束,賣方不對此優惠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承諾、陳述或保證。

^相片乃於2023年12月27日 拍攝於發展項目會所內拍攝,並經電腦修飾處理,僅供參考。於發展項目拍攝的相片所示的環境可能不時改變。且所示的設計、布局、間格、建築、位置、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裝飾物、植物、園藝及其他物件等不一定在發展項目或其周邊地方出現,僅供參考。賣方保留權利不時修訂及/或更改會所設施之裝置、裝修物料、設備及其間隔、用料、傢俬、設計、布局、用途、規格及顏色等的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有關發展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會所、園景花園及康樂設施之開放時間及使用受相關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條款、會所使用守則及現場環境狀況限制。會所/園景花園/康樂設施於發展項目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啟用。部分設施及/或服務以政府部門之審批同意或許可爲準,使用者或須另外繳費。

發展項目名稱:維港滙(「發展項目」)的第1期稱為「維港滙 I」、第2期稱為「維港滙 II」及第3期稱為「維港滙 III」| 區域:西南九龍 | 第1期的街道名稱及門牌號數:荔盈街6號 | 第2期及第3期的街道名稱及門牌號數:荔盈街8號 | 賣方就第1期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www.grandvictoria1.hk、賣方就第2期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www.grandvictoria2.hk及賣方就第3期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www.grandvictoria3.hk |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賣方:天基置業有限公司 | 賣方的控權公司︰加耀發展有限公司 | 第1期、第2期及第3期的認可人士︰黃明康 | 第1期、第2期及第3期的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分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王董建築師事務有限公司 | 第1期、第2期及第3期的承建商︰中國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 | 就第1期、第2期及第3期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胡關李羅律師行、劉漢銓律師行、的近律師行、金杜律師事務所、孖士打律師行 | 已為第1期、第2期及第3期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中國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已為第1期、第2期及第3期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1) 廣明有限公司、(2) 耀廷有限公司、(3) 啟怡有限公司、(4) Nart Finance Limited、(5) For­tune Spring Ven­tures Lim­it­ed |賣方建議準買方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第1期、第2期及/或第3期的資料。詳情請參閲售樓説明書。 | 本廣告及其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合約條款、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不論是否有關景觀)。發展項目、第1期、第2期及/或第3期及其周邊地區日後可能出現改變。住宅物業市場情況不時變化,準買方應衡量其財務情況及負擔能力及所有相關因素方作出決定購買或於何時購買任何住宅物業,於任何情況或時間,準買方絕不應以本廣告/宣傳資料之任何內容、資料或概念作依據或受其影響決定購買或於何時購買任何住宅物業。在作出購買決定前,應先取得物業的所有相關資料及仔細考量。如有疑問,應尋求專業意見。| 賣方建議準買方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第1期、第2期及/或第3期的資料。詳情請參閲售樓説明書。 | 本廣告在賣方同意下由利嘉閣地產發布。| 製作/印製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物業編號:「維港滙I」1002267、「維港滙II」1002344、「維港滙III」10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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