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者在過去的文章曾提及過,房屋的「需求」與「擁有」是有差別的,並非等同的;需求是必須的行為,但擁有卻是奢侈的行為。房地產是奢侈品的一種,不是人人可以擁有,當中是需要經過努力或多年來的儲蓄及準備,才有機會踏進這個奢侈品的市場。 是實上,擁有房地產是奢侈的行為,當然是有能力的市民才有資格入市,入門門檻很簡單,就是必需要擁有足夠的資金,可以是憑著自己的能力或依靠家人的幫助;再者,以往亦有人雖然資金不足,嘗試集合幾個人的力量去籌集足夠資金,本著膽識入市,如果好運的話可以乘著樓市升浪,賺取得一桶金,到時各人便有條件獨立入市。然而,面對其餘市民的住屋需求,政府應當加快公屋興建的進度,或者與私人市場的持份者合作,提供更廉價的私人住宅租賃給予市民,這才是對症下藥,醫治樓市痛症的好方法。 而近年香港政府可能基於大量市民對置業的需求及聲音所影響,在房屋政策上,偏向協助市民擁有物業這種奢侈的行為。筆者認為,既然房策大方向已確定,但推行政策卻為何依然畏首畏尾,何不回應市場建議,盡快放寛按揭保險計劃,將按保樓價上限提升。例如,目前能夠做最高九成按揭須為樓價400萬元以下的物業,可以考慮將樓價上限提升至600萬元;可做八成按揭保險的物業樓價上限由現時600萬元提升至800萬元。同時,為了使到更多市民有能力購買居屋,可以將居屋的折讓比率調整到五成。 過去多年香港樓價持續上升,有很多人會抱怨自己因為沒有物業,從而失去資產價格上升而帶來的財富增值的機會;反之現時擁有物業的人需要面對資產價格下跌的風險。筆者希望大眾釐清必須與需求的分別,同時明白兩者需要所付出的努力是大大不同的。
【刊於2018年5月7日 中金在線專欄】 |
房屋「需求」不等於「擁有」
2018年0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