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政府下了很大決心要讓樓價有較顯著幅度的回落,以令更多市民有能力上車。不過,要協助未有能力上車的市民,是否就變相要犧牲一批已靠自己努力而上了車的市民呢? 筆者十分明白政府協助小市民上車的意向,但是,如果樓價真的下跌三成或以上,首先,是否真的有很多市民可以受惠而願意入市,甚或有能力入市呢?相反,假如樓價確實下跌三成或以上,已經入市的市民,是否活該要面對負資產;他們是真金白銀,慢慢積蓄努力得來的成果,而這批市民,政府完全沒有幫助,兼且要令他們面對樓價下跌的困局! 當然,如果樓價急劇上升,並存在風險的話,筆者亦贊成遏止樓價升勢,藉以穩定樓市。但是政府無必要這樣的有為,一定要令樓價跌到去某一個水平!這樣會導致已經入市的市民,承受人為的風險,令金錢損失慘重,需知道這批市民不靠政府幫助入市,亦沒道理要他們承受政策所帶來的損失! 筆者認為公營房屋與私人住宅市場不宜混為一談。對於未上到車的市民,政府當然可以考慮用不同的方法,去資助這批市民(私樓從來都是靠自己努力去上車的),住屋方面,政府可以集中精神在公營房屋之上,而沒有必要在自由物業市場花時間、費心神! 雖然,每當有人建議政府在現時放寬打擊樓市的措施,政府的態度都會強烈反對;但筆者亦要重申在上一篇文章的建議,籲當局可考慮放寬DSD(雙倍印花稅),讓業主在一年內,無論有多少物業,只要是用一換一的方式去置業,便不用繳付雙倍印花稅,藉以增加物業的流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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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推冧私宅市場造就上車?
2016年0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