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政府就雙倍印花稅(DSD)條例作出微調,將豁免期由原來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起計,延至完成售賣轉易契計算。現時一般二手樓宇買賣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成交交吉,為期需要約一至兩個月,上述措施變相為換樓客帶來額外時間部署出售物業。 筆者對是次調整表示歡迎,針對二手市場而言,未來業主無論是為換樓或是套現,如果不急於沽貨,只要願意為買家提供長一點的成交期,又或以提早將物業在市場放盤的方法,加長交吉期,給予買家更充裕的時間處理原有物業,相信就可以成為吸引買家入市的賣點,直接提升與一手市場的競爭力。 另一方面,目前發展商推售新盤的最長預售樓花期為30個月,在以往的條例之下,換樓客要買一手樓的局限性很大,因為他們在買入單位後,為了趕及在期限前退稅需要急於沽出物業,在收樓前的真空期,就可能要付出額外的資金暫時租住單位,令財政預算有所增加。在新修訂之下,換樓客可以在收樓後再作部署,買新樓的意慾將會提高,市場選擇增加,有助提升他們換樓的動力。 由於幾個「辣招」仍然存在,為樓市轉活帶來重重限制,故即使修訂DSD條例,亦不會令樓市成交量突然飆升,相信對樓價的影響亦不大,但是起碼令整體樓市的流轉增加,不無好處。 【刊於2014年5月20日地產站專欄】 |
修訂DSD總有好處
2014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