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去年針對樓市「加辣」,其中包括增設雙倍印花稅(DSD),換樓客在購買新物業後,需要先繳付此項額外稅項,除非於6個月內沽出原有單位,否則不能就已繳交的稅項申請退稅。日前政府就有關條例作出微調,將原來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起計,延至完成售賣轉易契計算,由於現時一般二手樓宇買賣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成交交吉,為期需要約一至兩個月,故上述措施變相為換樓客帶來額外時間部署出售物業。 有業界人士認為,有關調整對樓市影響不大,尤其是二手市場,雖然部署換樓的時間增多,但是始終未能消除業主及買家對於稅項的心理壓力,難對市場引起重大迴響。 筆者對此不表認同,針對二手市場而言,條例經修訂之後,換樓客換樓的彈性確實有所增加,從業主的角度看,無論是為換樓或是套現,如果不急於沽貨,只要願意為買家提供長一點的成交期,又或以提早將物業在市場放盤的方法,加長交吉期,給予買家更充裕的時間處理原有物業,相信就可以成為吸引買家入市的賣點,直接提升與一手市場的競爭力,不無好處。 另一方面,目前發展商推售新盤的最長預售樓花期為30個月,在以往的條例之下,換樓客要買一手樓的局限性很大,因為他們在買入單位後,為了趕及退稅需要急於沽出物業,在收樓前的真空期,就可能要付出額外的資金暫時租住單位,可謂勞民傷財。在新修訂之下,換樓客可以在收樓後再作部署,買新樓的意慾將會大大提高,市場選擇增加,有助提升他們換樓的動力,對整體樓市的流轉可起正面作用。 【刊於2014年5月21日睇樓王專欄】 |
修訂DSD具實際效用
2014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