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民之誤,一字可以喪師 台灣著名作家平路早前在一篇文章《社會教育的契機》提到馬英九女兒馬唯中結婚的一些逸事。文章開首便說:「台灣第一千金的婚事(你知道麼?她的新夫婿蔡沛然在香港工作),前一陣在台灣惹起不少風波」。 對於不熟悉馬唯中的讀者(恐怕佔99.99%以上)來說,他們看了平路上述一段話,大概會以為馬唯中已結婚N次(最低限度嫁與蔡沛然是第二次結婚),但馬小姐其實是第一次結婚(希望她與蔡先生白頭到老,永沒第二次!)。 令讀者產生這樣美麗的誤會,關鍵在於文內「新夫婿」的「新」字,我看「新夫婿」應是「新婚夫婿」之誤。以平路的文字水平,這個失誤當是手民之誤,不是她寫作或校對一時之失就是報章版房的疏忽。少了一個「婚」字,玩笑可真大,台灣第一千金可狀告平路誹謗! 我寫文章比較看重校對【註】,正正是為了避免誤導和貽誤讀者,以及無意中傷害了別人。一字之錯,可以完全扭曲文章原意。 一見鍾情其實其來有自 相親的節目近年在國內電視十流行。國內年青男女兩性觀念遠較港人開放,參與者做起節目來異常爽放及富有創意,趣味油然而生,我久不久都收看一下,作為了解國情的一部份及鬆弛工作壓力的一種妙方。 近日到國內公幹,看到一個相親節目,一個女相親者直言十分喜愛某個男相親者,主持問她:「你才第一次見他,認識這麼淺,為何那麼愛他呢?」,她想也沒想答道:「很愛就是很愛,我不知怎樣解釋」。 許多人會將上述場面標籤為一見鍾情,認為是無從解釋的。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男女對結婚的對象,一般都是有特定的條件的,有的要求條件多而高,有的要求條件少些低些;有的人對對象的要求是十分明確顯露的,有的則不大清楚自己的要求,看起來就好像沒要求,但潛意識裏是同樣內藏著特定條件的。這些不大清楚自己要求的男女,有朝一日碰到一個異性,居然第一眼就愛上他/她,那其實是因為他/她散發著她/他內心所需的難以明言的條件,而她/他強烈地感受到,因而本能地作出反應。 一見鍾情,說穿了,依然是對象具備自己所需的主要條件,條件愈多愈主要則愈愛。世間從來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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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民之誤與一見鍾情
2013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