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使用期限的貨幣

有讀者看了我介紹「郵章貨幣」的文章,覺得很「刺激」。他認同若這種理念可以落實,當可加快貨幣流轉的速度,激活現時已失去動力的經濟,而且還可以避免富人的財富愈積愈多,導至貧富懸殊、社會不公。然而,他認為要人民每月為自己的鈔票去郵局買郵票(打士擔)實在太擾民,並不可行,不如簡單地負利率算了。
 
不過,我認為負利率,如果不是因通脹造成的,而是實際推行的話,對經濟更加沒有好處。因為若果借錢給別人或存錢入銀行,不但沒有利息收,還要付出利息,或將來收回時會比原來借出去的少,那又有誰會肯借錢給別人呢?大家把錢放在床下底算了。入屋打劫的罪案一定會因此而急升,但經濟復甦一樣遙遙無期。
 
借錢給人要冒收不回的風險,而且實際上放棄了某段時間裡使用自己擁有的金錢的權利,理應有所回報,不然誰會願意借錢?因此真正的負利率是不可行的。
 
另一種考慮是︰政府在發行貨幣時都訂明這批貨幣失效的期限。這樣,接受這些貨幣作交換的人,就可以按照貨幣餘下的期限與當時的通行的利率,去計算出這些貨幣的時值。簡單一點的做法,是政府每月皆為自己以前發行過的貨幣公布一次官方的牌價,實質上是一個折扣率。這樣就可以減少使用時的爭拗。
 
持有其他形式的財富,都得面對折舊的問題,沒有道理總換成虛擬的貨幣後反可以避過折舊的自然規律。因此,政府為貨幣制訂一個與一般商品掛勾的平均折舊率不可說完全沒有道理。
 
這樣就可以避免積累起貨幣較多的人,相比那些要靠勞力或智力去生產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人有更大的優勢,以至富人可以長期剝削窮人。與此同時,積累起財富(通常都以積累貨幣的方式)的人,就會有壓力在貨幣到期前,盡快把錢花掉。這樣,投資市場就會更多願意冒風險的資金,而消費市場也不用再愁需求不足,經濟的活力一定可以大大加強。
 
至於存款及放債的人,我認為仍是應該有權要求收息的,否則很難會有人肯做這種只會吃虧,不會有得益的事情。至於放債的人可以收取多高的利息,則可以任由市場上的供求環境決定。有時收到的利息可能高過貨幣的折舊率,但有時收到的利息僅足以減低貨幣的折舊率。擁有貨幣的人應有權自行衡量風險與回報後,作出最適合自己的取捨。
 
為貨幣訂出可以使用的期限,看似匪夷所思,但卻足以為我們的社會帶來很多根本性的改變。我們不應因為「郵章貨幣」的始創人格塞爾是一個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的信徒,就否定這種理念的深層意義。或許,只要我們把這種理念調較得實用一些,人類的經濟持續發展問題真的可以獲得徹底一點的解決。
(轉載自2009年5月26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