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到盡】開心Share自住樓/收租樓扣稅慳稅「慳到盡」!

香港人每年去到交稅季節「心到離埋」,所以能夠慳稅自然要慳到盡!除買年金、自願性供款強積金,又或買自願性醫療保險都可扣稅之外,其實供緊自住樓的你,同樣可以將供樓利息支出用作扣稅。所講的,就是多年前推出的的「居所貸款利息扣除」稅務寬免(下稱供樓利息扣稅),身為業主的你,幾大都要「慳到盡」!

 

供樓利息扣稅慳稅有咩條件?

此項扣除供樓利息的稅務優惠,上限為每課稅年度10萬元,年期長達20年;換言之,若然用足20個課稅年度,最高可達200萬元的扣稅額。不過,這200萬元供樓利息扣稅優惠,並非所有供緊樓的業主都適用。要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稅務局的扣稅要求,首先要了解以下幾點:

  1. 正在供款的物業必須是香港的住宅,並且作自住用途;收租物業固然無得扣稅,就算是自用的車位、寫字樓或舖位,都不符合資格。不過,若然所購買的車位與有關住宅位於相同的發展物業內,並符合扣除居所貸款利息的其他準則,則可連同該物業的供樓利息在同一課稞年度作出申索。
  2. 有關的物業必須是現樓。如果所購買的物業仍屬樓花期,就一定要在物業正式入伙後,才可以扣稅。就算你選擇以「即供付款」,一樣無情講。舉列,如果你在今年向發展商買入一個2023年6月才落成入伙的樓花單位,並已開始供樓,但你亦只可以在入伙後才合條件開始計算利息支出,換言之,最快只能於23/24的課稅年度獲得扣稅。
  3. 如果將物業「加按」套現,稅務局會按比例去計算可申報扣減的利息開支。假設你「加按」前尚餘300萬元本金未還,而「加按」的貸款額達600萬元。在計算利息開支扣稅時,只以新按揭利息支出的50%(300萬元/600萬元)來計算。另外,如果你已供完物業,然後重新做按揭套現來作其他用途,則不會獲得任何扣稅,因為你重新做的按揭,並不是用於購買現有的物業。

 

扣稅揀啱時機好緊要!

就以上幾點,已經肯定自己夠資格獲得供樓利息扣稅?下一步就應要諗諗:「點樣用到最盡?」

首先,究竟幾時開始扣稅最着數?畢竟買樓做按揭,供樓每每都二三十年,所以扣稅都要「啱timing」。有些人會認為,現時香港仍處於低息環境,應該等到出現加息周期,利息支出相應增加,才是扣稅的時機。

不過,別忘記按揭是「息除本減」的長期貸款,即利息開支會隨着歸還部分本金而逐年遞減;因此在供樓的初期,利息負擔自然亦是最大,這時使用扣稅,點計都至着數。

 

假設你買一個500萬元的單位,並且做八成按揭,貸款額就是400萬元。以30年還款期及按揭息率2.5%計算,每月供款是15,805元;其中,在供款首年的每期利息支出就介乎8,100至8,300多元不等,全年利息支出達98,966元,佔首年總供款額超過52%,幾乎用盡了10萬元的扣稅額上限。

 

但隨着時間推移,在第11年的全年利息支出已跌至73,237元;而到了第18年,全年利息支出更只有50,997元,僅能用上每年扣稅額上限的一半左右。所以,要達至顯著的慳稅效果,當然愈早扣稅愈好。

 

不過,盡早開始扣稅,並不代表一定要盡早用晒20個課稅年度的扣稅機會。如果你有較長遠的「細屋換大屋」計劃,就要好好規劃一下,善用每年的扣稅。為什麼?皆因稅務局並無規定扣稅額必須在連續的課稅年度中使用,所以當你買第一層樓時,已打算在十多年後買入另一個價錢更高的物業,則可考慮在原有物業供款多年後,保留餘下的課稅年度扣稅額,用於新物業的按揭上,就可以用扣稅額「用到最盡」。

 

買樓收租要識點報稅!

講完自住樓扣稅「秘技」,但買樓收租又如何慳稅慳到盡?

 

對於收租業主,雖然沒有「居所貸款利息扣除」的稅務寛免,但其實亦可以申報供樓的利息開支來扣稅,而且沒有20個課稅年度的扣稅年期限制。

 

收租物業要扣稅,當中的「秘技」就是業主須選擇將物業的租金收入,以「個人入息課稅」來評稅,而非選擇以「物業稅」來評稅。

 

「物業稅」是以租金的「應評稅淨值」(即租金收入減去不能追回的租金、差餉,然後再扣減20%作為修葺開支扣稅)來計算,政府徵收當中的15%。

 

個人入息課稅VS物業稅 評稅方式稅額差天共地?

至於以「個人入息課稅」來評稅,則是將租金的「應評稅淨值」作個人入息申報,同時加上個人基本免稅額,以及其他扣稅額;更重要的是,業主可填上該收租物業按揭利息來作扣除。

 

假設物業在該年度的「應評稅淨值」為500,000元,業主要繳付的「物業稅」就達75,000元。在同一情況下,如果業主的供樓利息開支為55,000元,評稅基準就在500,000元,扣減55,000元的供樓利息開支,以及132,000元的基本免稅額,業主的「個人入息課稅」評稅基準為313,000元。

 

按「個人入息課稅」的評稅基準,在該313,000元中,首200,000元徵稅為16,000元,餘額徵收17%,總數為35,210元,連「物業稅」的一半也未夠,而且當中還未計及20/21課稅年度的10,000元稅務寬減。

 

不過,以上例子是假設業主純以租金作為收入來源;由於「個人入息課稅」稅率是累進制,對於只靠收租來生活,或其他個人收入不高的人來說,就最為着數。但如果業主本身已是高收入一族,「個人入息課稅」將所有收入合併後,按「累進稅」稅階釐定稅額。「累進稅」最高邊際稅率,比起一般標準稅率為高,最終的課稅金額差別,又未必如想像般大。

 

 

收租揀「個人入息課稅」包無蝕底?

話雖如此,但業主無論甚麼情況下,其實都應該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來評稅,皆因稅務局會自動在兩者之間計算最優惠方案;換言之,如果分開以「個人入息課稅」及「物業稅」來報稅,反而可以令你交少啲稅的話,稅務局就自動分開評稅。

 

業主亦要留意,如果要以「個人入息課稅」來評稅,物業在非出租期間的利息支出,是不能扣稅的。另外,以「個人入息課稅」評稅的人,須每年在港居住不少於180日,或連續兩年在港居住不少於300日;如果你長居外地,你在香港的收租物業,就只能以「物業稅」方式來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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