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乃市民應有權利

馮檢基出選九龍西補選,被指?票,連一些平時崇尚民主與人權的專欄作家也群起而攻擊馮檢基,那就有點是非不分了。參選權是市民應有的權利,試圖阻止別人參選,可能觸犯選舉法。指控馮檢基參選是為了?票,有向馮檢基施壓之嫌。目的是令馮檢基覺得自己在政治道德上有所虧欠,最終放棄參選。這就構成阻人參選的意圖。
 
在競選期間,互相批評,指控對手不當,屬競選的正常行為。除了可以批評對手的政綱外,即使涉及人身攻擊,社會也會接受;但若果以對手參選會產生?票效應就加以批評,就分明不太恰當。因為任何人參選都可能產生令其他候選人的得票減少的?票效果,那豈不是說參選也變成了不當行為?
 
某人參選,當然對不同的政黨會有不同的影響;有些影響少些,有些票源被分薄的機會多些。從這個角度來看,?票所影響的只是個別政黨的私利,個別政黨無權以一黨的私利去侵犯市民的參選權,而把別人的參選也描述成在道德上有所虧欠的行為。
 
其實,馮檢基歷屆都有參選,並非因為李卓人參選才來搞破壞的。反而泛民就很明顯是為了李卓人能夠多點機會當選,而企圖阻止馮檢基參選的。這還不是為了一黨私利而不惜侵犯人權?
 
在我看來,馮檢基對泛民簡直有點愚忠。之前一次九西補選,馮檢基參與圍內的初選,獲Plan B的出線權。但到真的要用Plan B的時候,泛民的大佬卻不要有初選支持的馮檢基,而改派姚松炎出選。想不到馮檢基竟以「大局為重」,沒有選擇另起爐灶。到今次九西補選,泛民連初選也不讓馮檢基參加,改由大佬們協商,讓李卓人作Plan B首選。這表示,泛民已不把馮檢基視作自己人。沒想到馮檢基卻依然痴痴地等泛民重新接受他,不想跟泛民反面。
 
其實,於泛民而言,既然已經把馮檢基踢出自己人的圈子,就不應再期望馮檢基繼續維護泛民的利益。如果撞着某些「翻轉豬肚就是屎」的政客,你若阻他參選,他就不管你是否曾是同道,一樣會罵娘。他一定是你不仁,我不義,「有仇不報非君子」,全力去?泛民的票。
 
馮檢基似乎沒有這樣做,他沒有把自己的政綱訂得與李卓人差不多(愈接近愈有?票功能),而是選擇走一條相對溫和的,着力於民生的路線,似乎是在向陳凱欣靠攏多過向李卓人靠攏。在某一種程度上來說,他似乎在爭取建制派手上的游離票,發揮了向建制派?票的作用,而建制派方面亦警惕不足,沒有盡量把馮檢基推向泛民,有人更為他說了一些說話,真的不知道會不會有建制派的人因此而把票投了給馮檢基?
 
總的來說,我認為投票權是屬於市民的,政黨不應視之為私產,任何參選者都可以去爭取選民手上的票。政黨沒權指控其他候選人?他們的票。公共知識分子不應隨便接受?票的概念,反而應着力維護公民的參選權。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