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居屋但不設折扣

由於香港的樓價已被內地的投資者所扭曲,令很多香港人都感到置業無望,所以我多次建議政府在增加土地供應時,把一部分土地專門撥給本地的首次置業者,即是說,當這些土地上的樓宇興建好後,其銷售對象只能是已屬香港永久居民中的首次置業者。
 
有些不問青紅皂白的人,一聽到是要限制銷售對象,就說破壞了自由市場的原則,會妨礙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這是多嚴重的指控。
 
其實,過去的居屋(現在一樣有居屋第二市場)一樣在限制銷售對象,不見得對香港的金融有甚麼負面影響。我所建議的,其實只是一種沒有折扣優惠的居屋罷了。我並沒有建議「立法」限制所有的外來資金在香港買樓,我只是在部分新批土地上作這類限制,影響的範圍很細。過去批出的土地,大部分都沒有這類限制,外地人(包括內地人)來香港買樓,不愁沒有選擇。
 
這類新批的土地,可以交給地產商去發展,而不用一定交給房委會或房協去興建。這樣,地產商就不可以說政府搶他們生意,而且還可以減少公營機構辦事不力的弊端。
 
其實,當這類土地拍賣時,政府亦不用限制房委會與房協參與競投,如果他們經營能力不差的話,為甚麼不給他們也有機會賺點錢,可以幫補一下建公屋或廉租屋的支出。
 
我建議這種新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可以不設折扣,是不想直接資助市民買樓。因為,政府只是有責任在政策上協助市民買樓,而沒有責任讓部分市民率先得到某種折扣上的優惠。政府根本無法判斷,究竟應讓誰先享受這類優惠,結果只好抽籤,搞幸運大抽獎。這樣,反會令人擔憂,政府只在裝點門面,而非有決心去解決社會問題。
 
我認為,只要銷售的對象有限制,樓價就自然受到銷售對象的購買能力所限制,訂價超越了本地人的購買力,就自然賣不出,不愁發展商不把訂價逐步降下來。
 
此外,不設折扣就可以利用價格機制作分配準則,讓先儲夠錢的人先買,能力強的人買位置樓層好一些的。這是一般香港人都接受的市場分配原則,總比由抽籤決定公平一些。
 
只要政府有決心讓每一個香港人都有首次置業的機會,就可以不斷增加有這類限制的土地的供應。開始時,能力強的人會先買,當供應繼續增加時,發展商就被迫把銷售的對象轉向能力較弱的一批人,訂價亦得相應調低。
 
如果人們擔心這類樓會愈賣愈平而不肯入市,那就證明他們買樓不是為了解決居住問題,而是想投資賺錢,那就叫他們去公開市場比試自己的功力好了,不要扮用家,要社會用政策去保護他們了。
 
事實上,如果香港經濟增長得好,一般人的負擔能力有提高的話,買了這類樓一樣有機會升值,一樣可以與社會共富貴。這恰恰就是這項政策的核心用意。
 
 
 
 
 
 
 
 
 
(轉載自2011年2月22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