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懸殊的迷思

我贊成要減輕貧富懸殊的程度,但不妨保留貧富的差異。因為社會主義式的絕對平均主義雖貌似公平,卻會替社會帶來更多的問題,造成更大的禍害。
 
內地過去「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結果大家都不願多做,生產力長期沒法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長期沒有改善。現在雖然貧富懸殊了,但人民的生活,普遍而言,還是改善了不少。因此,如果你問內地人,想不想回到以前全國上下收入相差不遠的日子,他們一定不會贊成。
 
每個人的鬥心與創意都有差異,工作的成效也無可避免會有差異。因此,社會給予他們的工作回報也應反映這種差異;否則,人的鬥心與創意,就會沒法被刺激出來。經濟回報雖然並非人類行為的唯一目標,但缺乏合理的回報,對鬥心與創意一定會起負面的遏抑作用。此之所以,我對近期香港社會上那股追求簡單公平的思潮不敢苟同。
 
不過,我亦認為財富過度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對社會的長遠發展也沒有好處。有錢人的收入增加,並不會化為社會的新生需求。因為他們本來就甚麼都買齊了,有樓、有車、有遊艇、甚至有私人飛機,即使窮奢極侈地吃、喝、玩、樂,可能也又是花掉收入的一少部分。餘下來的,只能拿來投資,不能拿來消費。
 
另一方面,廣大的基層民眾,雖有很多需要,但因為收入不足,很多東西想買,卻沒有能力買,以致無法變成市場的有效需求。在這種情況下,人類的生產力雖然可以因科技進步而上升,但產能卻因需求不足而不斷出現過剩的情況。以致有生產力也不能用來改善廣大民眾的生活,同時亦令經濟發展停頓不前,富人的投資亦無法取得合理的回報,甚至招致投資損失。
 
因此,我認為收入的差距,不應大至令社會的新生需求無法帶動經濟持續增長。社會必須維持經常性的消費,以帶動經濟持續增長。很明顯,現時大多數國家的經常性消費是不足的;否則,怎會有次按與信用卡危機?先有消費能力不足,才需要靠借貸去消費?但借錢給收入不足的人去消費是注定沒有償還的機會的。於是信貸危機總有一天要爆發。
 
因此,為了避免經濟不斷出現周期性的衰退,社會有需要減少貧富懸殊,令廣大民眾的收入得以大幅度的提升;這樣,社會才有足夠的新生需求去帶動經濟持續增長。
 
然而,應該用甚麼方法去增加基層的收入呢?透過政府向富人徵稅,再分給窮人,過去試過,效果不好。政府運作的效率低,浪費大。另一方面,窮人若要靠政府接濟,感覺不會良好。一旦習慣了這樣的生活後,以後就更難掌握自己的命運。因此,福利化亦不是解決貧富懸殊的好方法。那麼應該怎樣才最好呢?
(轉載自2009年9月8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