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本港樓價飛升,社會上不少人怨聲載道,抱怨自己上車無望。的確,衣、食、住、行是生活必需,但「住」的地方,是否必需為自置物業呢?根據政府2017年的普查中,公屋戶約佔80萬,租住私人單位約佔40萬戶,這批住戶是否一定要擁有自己的自置居所?既然已經有安樂窩,為何還需要去抱怨樓價的高低?的確,當中的40萬租戶,可能會憂慮樓價上升帶來租金上漲的壓力,但是並不代表一定要樓價下跌,或者因沒有能力置業而一直去抱怨,因為抱怨,不但對事件沒有幫助,反而會削弱人的積極性。 事實上,除非有「父幹」,否則置業之路從來不容易。以筆者為例,在中學畢業後,隨即投入社會工作,最初的幾年只懂努力做事,未曾想過買樓置業;後來明白必須在事業上奮鬥有成,才會有資格談論置業上車。然而,時下部分年青人,未學行先學走,未能扎穩事業基礎之時,便同聲參與抱怨樓價高企,但這其實是無補於事,只會令個人的動力減退。相反,唯有積極投入工作及事業上,甚至做出驕人成績,則有機會在工資上得到可觀的升幅,當個人累積到一定的財富時,便有機會加入成為業主的行列。
【刊於2018年5月3日 CAPITAL WEEKLY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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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穩基礎 靜待上車時機
2018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