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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視察須知
視察物業前的準備工夫 一般地產代理會為客戶提供多個樓盤資料、社區地圖、單位平面圖或售樓書等。買家可就個人需要而選擇心水物業。 買家在視察物業前,買家可向地產代理索取下列樓盤資料:- 1. 物業的樓齡、用途; 2. 單位的實用面積及/或建築面積、實用率等資訊; 實用面積包括單位圍牆內的樓面面積、與單位接連的露台、工作平台、舊式樓宇的陽台等。至於窗台、天台、花園、閣樓、露天平台、天井、車房、冷氣機房等設施的面積都不計算入樓面面積內,會另外列開。建築面積並無統一定義,一般包括單位的實用面積,附屬設施面積,再加上屋苑/大廈的公共地方/設施所攤分的面積在內。實用率則是實用面積和建築面積之間的百份比。 3. 註冊業主資料、地契資料及涉及物業的產權負擔的資料; 4. 單位的間隔、座向、層數及景觀、樓底高度;(可參考圖則及屋苑的佈局圖) 5. 物業是否交吉(不連租約)發售; 6. 單位是否連車位發售,有關車位價值是否已包括入樓價內; 7. 有否連傢俬、電器一併出售; 8. 單位的每月管理費、每季的差餉及地租金額; 9. 最近大廈/屋苑的維修工程、有關費用將由誰負責; 10. 屋苑的附屬設施,例如會所、停車場及相關收費; 11. 區內的交通、學校網及社區設施等; 12. 物業本身有沒有僭建、改動、附近有否危險斜坡; 13. 凶宅資訊; 14. 業主的開價; 15. 市場成交資訊與及銀行估價等資料。 出發至物業時應留意物業事項:- 1. 留意物業的外觀; ; 2. 留意物業鄰近有否山坡或危險斜坡; 3. 在進入大廈大堂後,留意大廈保安情況; 4. 大堂設計、升降機數目、防火設施及走火通道的情況是否理想; 5. 信箱位置及鎖頭是否完整; 6. 買家可向管理署查詢大廈每月管理費金額。買家亦可向業主查詢單位有否欠交管理費或被投訴等; 7. 向管理處查詢大廈維修事宜及留意最新管理通告;及 8. 鑒於部份大廈公契內規定不可飼養寵物,如買家有寵物亦可向管理處查詢。 進入物業單位後,需細心查看事項:- 1. 物業單位是否已交吉,並向屋內住戶查詢業權及是否有出租等事宜; 2. 留意屋內間隔是否四正、實用 (容易擺放傢俬); 3. 單位的狀況、裝修會否過舊,是否需要大修(包括大門、窗戶、門鎖有否損毀等) ; 4. 大廳及房間的景觀是否開揚,座向(會否西斜)、自然光是否充足、室內空氣是否流通(樓底高度亦會影響通風與採光; 5. 間隔是否曾經改動,如發現有改動或僭建物,可要求業主出示建築師證明及工程局認可証書; 6. 廚房設施、爐頭、櫥櫃的狀況; 浴室及洗手間的設施、通風情況、去水情況等; 7. 門、窗有否損壞、開啟是否暢順; 8. 窗台、窗戶、天花、牆身、地腳有否滲漏痕跡; 9. 如交易附送冷氣機或其他家庭電器,宜作出測試; 10. 煤氣及水龍頭有否損壞及不符合規格; 11. 電力裝置是否安全、電力供應是否充足(三相電力); 12. 屋內所有去水位是否暢通(包括陽台去水位) ; 13. 牆壁及天花板石屎有否剝落; 14. 地板有否鬆脫或滲漏現象…等。 其他事項 由於同日地產代理可能帶買家視察多個物業,買家在選擇較有心水的物業時,仍保留印象,以作其他比較。而離開物業前,應把曾開啟的水、電、冷氣及煤氣掣關上、鎖好門窗才可離開。 當選定了心水的物業,就開始要進行物業查冊及議價階段。 |
物業視察須知
2008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