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土地查冊 根據香港《土地註冊條例》,所有影響土地權益的文件,必須在土地註冊處 (Land Registry) 登記。除部份戰前物業、新界物業或非法僭建的物業未有註冊外,香港大部份物業皆已在土地註冊處 (前名:田土廳) 登記,並可讓公眾查閱,以防止有欺詐性交易。 現時一般買賣進行物業查冊可分為兩類:最近的資料查冊 (Current Search) 及歷史與最近資料查冊 (Historical & Current Search) ,費用分別為 HK$10 及 HK$25 。 Current Search 內可看到現時業權擁有人的資料和相關產權負擔,而 Historical & Current Search 內則可看到過往直至現時的擁有權資料和相關產權負擔。 地產代理法例規訂地產代理在任何物業交易前,必須為買家進行物業查冊並向客戶提供副本。 假如買家有興趣可自行為物業進行查冊,土地註冊處 (中央) 的地址是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十九樓,查詢電話則是 3105 0000;買家亦可登入以下網址 www.iris.gov.hk ,自行為物業做查冊。 物業查冊的主要目的是要確認業權資料及了解物業是否受制於一些有效產權負擔 (subsisting encumbrances),而影響到業權的良好性。 物業查冊內容共分四個部份,詳情如下:- 物業資料 (Property Particulars) 物業資料除顯示了物業的地址外,會顯示地段編號、物業所佔土地權益的分數、政府土地之開始批租期、批租年期、批租限制、土地之續期權及每年地租等。 業主詳情 (Owner Particulars) 業主詳情欄內會顯示業主名字、業權取得或持有方式 (e.g. 分權共有Tenants in common)、業權契約備忘錄編號 (Memorial No.)、業權契約訂立日期、業權文件登記日期(Date of Registration)、業權轉易之交易代價 (Consideration)等。 物業產權負擔 (Encumbrances) 涉及物業轇臈的文件: 例如佔用許可証(入伙紙)、大廈公契、買賣合約、按揭契、滿意紙、法庭命令、押記令、建築命令、大廈修葺令、危險斜坡維修令…等(如有),均會記錄在此欄內。有效的產權負擔可多於一項同時出現,而已解除的產權負擔則屬無效。 解除的文件包括 Discharge of a Charge (除解按揭) 或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完成規劃事項證明書) ,有關解除文件會緊接登記在相關產權負擔之下。簡單而言,如一項產權負擔下方並未有相對的解除文書,該項產權負擔便有可能構成對業權人的一項債任,不過在土地註冊處的文書很多且複雜,買家有疑問,應先向地產代理查詢或徵詢律師的專業意見。 等待註冊契約 (Deeds Pending Registration) 一些已遞交往註冊處而未完成確認及查核的文件,皆先註冊在此欄: 例如臨時買賣合約、破產或離婚呈請書、待決議案等,亦會影響物業產權的負擔或業權的完整性。 買家如對土地查冊的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先向地產代理查詢或徵詢律師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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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查冊
2008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