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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作自住用途

置業作自住用途

買樓自住考慮的因素有很多,對任何人來說置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除了小心謹慎外更要注意其他事項,例如財務預算、物業單位質素及配合各家庭成員之需要等之考慮。

置業者在買樓前必須預留充裕資金作首期及其他開支之用。由於物業的價值高,大多數置業者未必可以一次過付清樓價全數購下物業,故此大部份置業者都需要尋找銀行或財務公司提供物業按揭貸款,因此置業者購入物業時在資金預算方面,需留意以下各點:-

無論置業者欲購買新落成的樓宇(一手物業)或市場上的現樓(二手物業),現時銀行為客戶提供的按揭貸款,可為樓價不超過700萬元的物業提供樓價的六成(60%),故此置業者需要預留最少樓價的40%作為首期。 譬如購買一幢價值600萬的物業,置業者所需預留的首期便是600 (600x 40%) = 240萬。若如置業者欲多付首期,減少按揭借貸,則需在申請按揭時向銀行提出。(有關按揭條款請參閱按揭指南)

假如置業者資金不足,可考慮參加由「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提供「按揭保險計劃」Mortgage Insurance Plan (M.I.P.) 該計劃可為置業人士提供額外的20%30%按揭貸款,即最高按揭貸款比率可達物業估值的90%上限,但需視乎樓價、客戶的信貸紀錄、客戶有否固定收入與及是否有其他物業按揭等審批條款所約束,所以買家需通過入息審查,才會獲批貸款。此外,參與按保計劃而取得按揭貸款的人士,需支付保費,保費可一次過支付或合併入按揭貸款內分期償還。有關計劃之詳情可向各大銀行查詢或瀏覽「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網址: www.hkmc.com.hk

備註: 一切之按揭優惠及審批條件,以金融管理局及銀行公佈為準,買家如有需申請按揭貸款,應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向各大銀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