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轉讓」如何慳稅?留意事項?

物業印花税進一步調整,加上針對首置人士的物業按揭成數進一步放寬,吸引不少港人透過「甩名」(即近親轉讓或內部轉讓)慳税。到底什麼是近親轉讓?近親轉讓如何慳税?在進行物業轉讓的時候,有什麼程序和注意事項?本文會為大家整理相關資訊,幫助大家慳税。

什麼是近親轉讓?

俗稱「甩名」的近親轉讓(又稱內部轉讓),指近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等)之間轉讓物業業權,令其中一位業主重新回復首置身份,並享有政府為首置人士設立的優惠政策,例如較低的印花税、較低的首期支出及較高的按揭成數。 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通常都會透過簽訂「轉讓契」為樓宇轉名。轉讓契是一份將賣方的法定業權,轉讓給買方的法律文件,形式與一般物業買賣相同。

近親轉讓如何慳稅?

近親轉讓令甩名的業主重新回復首置身份,避免支付原本較高的印花税(第一標準税率),並享有較低的印花税優惠(第二標準税率)。以下為最新從價印花稅:

樓價 第一標準第1部税率(持有1套或以上物業) 第二標準税率(針對首置人士)
$3,000,000 15% $100
$3,000,001至$3,528,240 $100 +超出$3,000,000的款額的10%
$3,528,241至$4,500,000 1.5%
$4,500,001至$4,935,480 $67,500 +超出$4,500,000的款額10%
$4,935,481至$6,000,000 2.25%
$6,000,001至$6,642,860 $135,000 +超出$6,000,000的款額的10%
$6,642,861至$9,000,000 3.00%
$9,000,001至$10,080,000 $270,000 +超出$9,000,000的款額的10%
$10,080,001至$20,000,000 3.75%
$20,000,001至$21,739,120 $750,000 +超出$20,000,000的款額的10%
21,739,121或以上 4.25%

假設林先生與妻子聯名購入第一個$400萬單位,最近以近親轉讓的方式把一半業權轉讓給妻子  他需要以$400萬的一半,即$200萬價物業值來計算印花税,税項為$100。回復首置身份後,林生再購入市值$700萬的新單位。根據第二標準税率,印花税為3%,即繳付$21萬税款。如果他沒有進行物業轉讓,他必須按照第一標準税第1部率,即以15%税率,支付$105萬税款。這樣一來,不包括轉讓給妻子所支付的$100稅款,他足足慳了$84萬的税務,非常可觀。

近親轉讓須知

轉讓流程

  1. 買賣雙方先簽署買賣合約。
  2. 到銀行作轉讓部份申請按揭。
  3. 銀行批核按揭後,到律師樓辦物業轉名手續。
  4. 律師樓於一個月內安排繳交印花税等其他事項。

整個物業轉讓流程,大約需時1–2個月。

注意事項

  • 只適用於現樓,樓花期內是不可進行任何轉名或除名等手續 。
  • 「甩名」轉讓物業後須重新申請按揭,銀行亦會為物業重新進行估價,申請人亦需要通過入息審查,宜事前先計算自身的供款能力。
  • 如原物業的業主(例子丈夫) 將物業甩名給太太後,因太太未能成功申請按揭, 要丈夫作為聯名擔保人/供款人,則丈夫雖然恢復首置身份,但因為做了擔保人或聯名供款人,將會影響到他購買新物業的按揭。
  • 如果近親轉讓的買賣價低於市價,税務局有機會追討印花税差額。業主可以向不同的銀行或公正行申請物業估價,再選擇價格最低的物業售價作內部轉讓。
  • 如果在銀行罰息期內進行內部轉讓,可能需要支付額外罰息,詳情需要了解銀行的罰息細則。

常見問題

為何要先到銀行申請按揭,才到律師樓辦理樓宇轉名?

這樣可以避免交了交律師費,但銀行拒絕核按揭的風險。如果先到銀行申請按揭,萬一不獲批核,也可以隨時取消物業轉讓,免去直系親屬轉名的律師費用。

可否以「送贈契」的形式為物業轉名?

送贈契的形式並不能獲豁免額外印花税,無法幫助慳税。加上整個程序最快都要3年,效率不及轉讓契高。

甩名後何時可以再購入第二間物業?

按稅局指引,取得和處置物業,都是以簽第一份可徵稅文件計算,亦即是臨時買賣合約,所以簽了臨約出售手上唯一的住宅物業(物業A)後,已可在之後購買新的住宅物業(物業B),只要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代表自己行事,便可以以第二標準稅率,繳付物業B的稅項。但物業A必須完成交易售出,否則稅局有權就物業B追稅差。 雙方在簽訂臨時合約進行轉名後,甩名一方已經在法律上恢復首置身份。只要購入新物業的時間,比內部轉讓第一份文件的時間遲;但若同日處理兩宗交易,建議在交易時,註明簽名立約的時間,要求其他人協助作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