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小百科】有報稅、有糧單、固定入息為何不能批出90%按揭?

做90%按揭審批要求會較做80%按揭嚴格,包括要符合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固定受薪、有稅單及糧單,如要加擔保人,擔保人必須為直系親屬並同住於按揭單位內。以上各項要求中,最易理解錯的,便是「固定受薪」,過往不少人誤解「固定」是每月出糧戶口金額「固定」便可以,但其實申請九成按揭的人士,只有在僱傭合約中有列明的雙糧才會計算,佣金收入即使每月金額相同,亦不算作「固定受薪」。同時,自組公司創業,即使每月有固定出糧給自己,也不符90%按揭要求,最高只能申請80%按揭。 近日我們便接到誤解「固定受薪」定義的求助個案,客戶自行找了多家銀行也只能批出80%按揭,令他大失預算,有沒有解救方法?

這個案中,客戶購入單位前,已準備找父母作擔保人,因為父母皆有糧單及稅單,他自行計算三人加起來入息足以滿足壓力測試要求。於是便放心買入一個約800萬元的單位,打算做90%按揭,年期30年。

怎料,客戶自行找了3家銀行,3家銀行皆回覆客戶不符合90%按揭的條件。原因是客戶的父母皆是受僱於客戶父母的公司,雖然有稅單及糧單,要歸類作自僱人士,最高只能做80%按揭。也即是說,客戶要多籌約80萬元去支付首期,令他大失預算。

我們接手後,發現客戶沒注意90%按揭的申請準則,首先,是擔保人的年齡,客戶完美忽略了父親年齡已達63歲,對於高成數按揭的擔保人,年齡超過60歲便已較難獲批。其次,客戶亦沒有注意父母皆受僱於父母聯合全資擁有的公司,於銀行眼中便等同於是自僱人士。另外,客戶亦沒注意擔保人的入息證明種類,會影響到審批結果。其實,客戶媽媽除了幫忙父親的公司外,她本身亦是公營機構的會計主任,有受僱證明,亦有糧單,不過為支票出糧,用這個作入息證明,雖然收入較父親公司的收入低一點,但是卻符合「固定受薪」的要求。同時,我們再建議客戶用妹妹去頂替爸爸作擔保人。最後,成功協助客戶申請到90%按揭。

要提提大家, 揀選按揭擔保人時,要留意的除了留意收入外,亦要留意對方是否自僱人士、佣金收入、年齡、信貸狀況以及有否按揭在身。另外,有時不是有多少收入便全部交上去做審批便一定最理想,就如上述個案,客戶媽媽雖然做會計主任的入息較低,但卻較適用客戶的情況。建議找專業的按揭代理協助,可省時又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