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百年歸老 立平安紙妥善處理資產

立遺囑等如咀咒自己?其實預早準備遺囑好處超多!每個人都有老去的時候,又或因意外或出現認知障礙等症狀,導致我們缺乏自理能力,而不能再管理自己的資產。提早立下平安紙即遺囑,可以作出預先安排,為後人帶來保障,讓他們減少不必要的煩惱或爭吵,讓家人可按照你的意願來處理相關財產,你亦可放心安享晚年。

早訂立遺囑的好處

  1. 可以指定自己屬意的人作業遺產執行人,避免因沒有預立遺囑,配偶兒女順序有權擔任因遺產分配不均而出現爭抝。
  2. 避免後人因爭產案而產生巨大花費。
  3. 遺囑可授權遺產執行人,可把依照訂立人的意願把資產賣掉,再把資金公平地進行分配。
  4. 避免財產分配漫長的處置程序,根據現時財產分配程,相當遺產凍結時間平均1年至3年。
  5. 避免在沒有合法繼承人下,遺產便撥歸政府所有。

 

年滿18歲即可立平安紙

其實訂立平安紙並非長者專利,任何人士只要年滿18歲並且精神健全,均合乎資格訂立平安紙。如想訂立平安紙,最好先諮詢律師的意見,當然,你亦可以自行訂立平安紙,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所訂立的平安紙方為有效:

 

  • 平安紙必須由白紙黑字寫下來。
  • 立平安紙時,必須要有兩位(最好年滿18歲或以上)見證人,立遺囑人及見證人,都須要在大家見證下於平安紙上簽名。
  • 列明立囑人、受益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及寫明遺產處理方法外, 見證人可以是該份遺囑的指定執行人,但不能是遺產受益人或其配偶,否則他們將不能獲得所分配的遺產。
  • 在平安紙上,應寫明訂立當天的日期,訂立者和見證人再於平安紙末端簽名作實,同時於平安紙上寫明立遺囑人及見證人是當著大家面前簽名。
  • 由於錄音難以辨別真假及當事人錄音時的精神狀態,故錄音不會被承認為正式遺囑,但法庭處理遺囑時,會作為其中一個依據來判定遺囑的有效性。

 

而根據法例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其遺產繼承人的先後次序分會按以下排列:

次序 無遺囑分配遺產
1 配偶
2 子女
3 死者父母
4 死者兄弟姊妹

 

分配方式會根據不同情況,有不同的分配方法

組合 無遺囑分配遺產
只有配偶

但沒有後裔、父母、有血緣關係(同父母)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後裔

獲取全部遺產。
遺下配偶及後裔 配偶先獲取非土地遺產及50萬元資產,餘下資產則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分配,而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姐妹將不獲分配遺產。
遺囑訂立人遺有後裔 ,配偶亦已離世 遺囑訂立人的後裔將繼承所有財產,

遺囑訂立人的父母及兄弟姊妹均不可得到任何遺產。

遺囑訂立人遺下配偶、父母及兄弟姊妹,但沒有後裔 如遺囑訂立人沒有遺下後裔,即使配偶仍然在生,遺囑訂立人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亦可以分得遺產。在生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遺囑訂立人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由剩餘遺產中得到1,000,000元。

在上述的 1,0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遺產,便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分發給遺囑訂立人的父母。

 

此外,如遺囑訂立人其中一個或兩個父母都在生,死者的兄弟姊妹便不能分得遺產。他們只有在遺囑訂立人沒有遺下後裔及父母的情況下,才有權分得部分遺產(扣除配偶所得部分之後)。

 

改動或取消同樣要見證人

在訂立平安紙後,亦可以因應實際情況修改相關內容,或取消所訂立的遺囑。如有任何更改均需要按照上述步驟,在兩位見證人見證下重新訂立新遺囑或明文取消所訂立的遺囑。於更改或取消遺囑後,舊的平安紙應該盡快銷毀,以免日後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繼承物業可免繳印花稅

不動產往往是其中一項最重要的資產,香港樓價動輒數百萬上千萬元。遺囑訂立人如擁有物業,無論全權或分權持有,於其身故後,都會按其意願將物業交由指定受益人繼承。而且根據稅務條例,無論受益人本身是否已持有物業,於繼承平安紙上列明的物業時,都可以豁免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且所繼承的物業在3年內售出,也可獲豁免額外印花稅。就算長者於身故前沒有訂立遺囑,其遺產承繼人同樣可獲豁免相關稅項。

 

如訂立遺囑者是以長命契方式(聯權擁有)持有物業,於其身故後,他所擁有的業權將自動轉予物業其他聯權擁有者,就算他已立遺囑,亦不會按照遺囑上的指示處理。但如採用的是分權共有方式,立囑人過世後,由其持有的業權部分便會按遺囑所寫,分配予指定受益人。

 

遺產物業按揭須先轉名

如遺產物業本身仍有按揭需要供還,受益人必須帶同相關證明文件,到銀行辦理轉名手續, 待手續完成及遺產物業成功轉名後,受益人才可按正常按揭程序,繼續辦理物業的貸款或將物業出售。至於因立囑人過身而暫時未能供款,有可能引致的違約風險,銀行一般都會酌情處理,給予一定時間讓受益人處理遺產繼承及物業轉名手續,但如未能在限期前完成相關手續,便會被視作遲供款,可能會被罰息。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