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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心中對來屆特首有甚麼要求?(1)

(原文發表於2016年12月16日)

本屆特首選舉前(2011年中),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代表中央公開或不宣諸口列出未來特首所需的5個條件:

1.     愛國愛港;

2.     有很高的管治能力。不光看他一個人,還要看他的問責團隊;

3.     他在香港社會有一個比較高的認受度;

4.     要特別關注及想方設法解決社會下層弱勢社羣的民生問題,特別是房屋、貧富懸殊等問題;

5.     不宜出身於商人或公務員。

迄今為止,王光亞或有關的、更高級的國家領導人如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從沒有談及來屆特首需要甚麼條件,但在中央心目中,條件肯定是有的,而且會較本屆的更高。

當然要愛國愛港,而且不是一般的愛國愛港,施政要硬朗、強悍;當香港和中央產生利益衝突時,特首要毫不猶豫站在中央一方;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不怕得罪人,雖千萬人,吾往矣!永遠都是國家為先,地方為次。

王光亞以前提及的第1個條件不但依然需要,還要更上一層樓。

特首是香港特區的最高領導人,按張曉明的說法,是凌駕於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大機構之上及代表中央的管治推手,按《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施政,權力很大,作用很大,他需要具備很高的管治能力和經驗是不言而喻的。

管治香港,不能光靠特首一人,還要看他的問責團隊,來屆特首如果競選前隨時可組成或有潛力於當選後很快組成一個強而團結的班底,那麼這個特首的整體能耐就能令中央及香港市民放心。

所以王光亞以前提到的第二個特首所需條件依然不可或缺。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