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任期該有限嗎?

中共打算修憲,把國家主席的任期由原先的最多兩屆變成不再設限。這個消息並不令人意外,因為之前內地批評西方政制的一些言論,已可看到中央有這種傾向的端倪。
 
他們批評西方的政黨輪替制度,實質上不斷令到國家折騰,既浪費社會資源,又妨礙人民生活的改善。一如特朗普取代了奧巴馬之後,把奧巴馬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醫療制度一下子廢掉,變成前功盡廢。他宣揚的那套美國優先政策,亦可謂與奧巴馬那套人權理念南轅北轍,令世界與美國內部一下子無法適應。
 
他們認為,若果政府的任期太短,政客的思維就會受到局限,沒法為國家作出長遠打算。中國人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何況國家!一個國家要強大起來,必須有長遠規劃,兩屆政府是很難完成的。習近平早已釋出要令中國強大起來的宏願,為了保證這個宏願可以落實,他決不會輕易假手於人。如果本屆任期結束時,他尚未物色到理想的接班人的話,他會想做多一屆。所以非修憲以掃除憲制上的障礙不可。
 
內地的意見認為 :西方企業的CEO都不見有任期限制,做得好,又獲得股東支持,就可以繼續做下去。這是最實際的做法,沒有理由到了國家層面,就得行另一套不切實際的營運方式。所以他們認為,國家主席能否連任應由人民代表大會來決定,人大的選擇不應事前就受到制約。
 
不過,西方的觀念卻不是這樣。西方認為:憲法的功能就是要限制政府的權力,以免出現獨裁者,反過來騎在人民頭上,欺壓人民。因此,大部分西方的憲法都有任期上的限制。
 
中國在毛澤東年代,完全不尊重憲法。毛澤東自己不想做國家主席,就把國家主席的職位也廢掉,誰也不許做。習近平的父親習仲勛,就是這個無法無天時代的受害者。可見在憲法上對政府的行為作出一定的限制是有需要的,否則茲事體大。
 
其實,習近平自己也是國家主席有限期的得益者。如果不是鄧小平設了兩屆的任期,江澤民一定不願意退下來(從他不肯退軍委會主席一職就可以看出來了),那胡錦濤的接班安排就會被打亂,習近平就不一定有機會上位。記得胡錦濤一次過從所有職位(包括軍委會主席)上退下來的時候,還受到習近平的讚揚,真意想不到,習近平自己任滿的時候,竟一個職位也不想退。
 
我曾問內地的朋友,刪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的做法會不會有違鄧小平的原意。他們說,鄧小平並沒有要求在黨章裏限制黨主席的任期,可見他亦想保留一定的靈活度。而實際上,即使在鄧小平名義上甚麼職位也沒有的時候,他一樣大權在握,趙紫陽在位也得聽他拍板。可見憲法上怎麼寫在中國仍是不管事。習近平相對重視憲法,不想做違憲的事,才先進行修訂。其實,今次修憲還增設了國家監察委員會,可說是已作平衡。
 
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當然希望國家強大起來,但我認為憲法不應只顧國家的需要而不理人民的需要。在一般情況下,憲法是應該對政府的任期設限的,除非出現了很特殊的情況。現在很特殊的情況既然尚未出現,沒有必要預先修憲。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