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何須為主張和解而道歉?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早前在接受報章訪問時,建議林鄭月娥在上任後,如真的有意修補撕裂的話,可利用基本法第48條的權力,特赦佔中所有犯人,包括七警、退休警司朱經緯和佔中參與者。公民黨的楊岳橋最初亦對此表示認同,並指若新政府願意無條件這樣做,將代表新政府確實有誠意修補裂痕,有助社會重新上路。
 
我初聽到這個主張時,覺得有點突然,因為這個主張此前從來未有人提出過,未經過足夠的醞釀,我心中未有底──未有屬於自己的清晰立場。當時我心中很矛盾。一方面,我很想看到社會走向和解;另一方面,我亦意識到和解的條件仍未很成熟,擔心和解的努力不容易成功。
 
果然,未經多久,胡志偉與楊岳橋都得公開收回自己的言論,並向社會致歉。
 
我覺得,他倆承認自己的意見未夠深思熟慮,特赦暫時未有條件,已經足夠,無需要向社會致歉。因為,社會上認同需要修補撕裂的人很多,他倆即使有犯錯,亦只是技術上的錯誤,而非方向上的錯誤;沒有需要因此向社會致歉。
 
老實說,我個人反而因這件事對胡志偉另眼相看,覺得他的思想敢於破格,未受到意識形態框限。若然社會上的兩大勢力都只曉得堅持原有的想法,各走極端,那社會就根本沒有修補撕裂的機會。所以,我覺得,即使特赦的條件還不成熟;但有人提出意見之後,已引導香港人多了一個思考方向。胡志偉的主張有初創性,值得肯定。
 
很可惜,泛民陣營中人不是這樣想,他們覺得胡志偉和楊岳橋都犯了方向上的錯誤。因為泛民的方向是堅持原則,鬥爭到底,不容任何人轉行中間路線,去尋求社會和解。因此,他們必須把胡志偉與楊岳橋的意見視作是犯了嚴重錯誤,非要道歉不可。
 
本來,如果民主黨認為胡志偉做錯了,那胡志偉在黨內承認錯誤就是了;但民主黨卻要胡志偉透過傳媒向社會公開致歉;這是為甚麼呢?泛民的目的就是要把他們的標準強加在社會身上,要社會上其他的人都不要再輕易提出和解,否則就得準備道歉。
 
這件事還令我懷疑,胡志偉究竟是不是民主黨的真正主席,他背後好像還有些更有主導權的人在操控著民主黨。這些躲在背後的大佬,把控著黨的路線和方向,一切由他們說了算。如果說胡志偉的特赦建議未經過充份的討論的話,那不容特赦的決定又經過黨內充分的討論嗎?特赦的建議不是一經提出,不到兩天就被全面否定,變成黨的禁區,連討論的空間也沒有。
 
我覺得香港社會沒有理由要接受某個政治勢力所設立的言論標準。沒有理由他們反對特赦,社會上的人就不可以講特赦。即使今天未有條件特赦,但探討一下又何妨?社會要和解,就得有和解的姿態與和解的做法,而特赦就是爭取社會和解的重要手段。歷史上特赦起過不少積極的和解作用,並非皇帝加冕時專用。此之所以,法治社會至今仍為特赦留有足夠的空間。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