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大選看本地政改

香港的特首選舉已開始熱身,每當我看到各種荒誕的猜想在傳媒上擾攘時,我心裏泛起一種想法,為甚麼上次政改時香港人不選擇袋住先呢?如果我們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泛民根本不用花心思,拼命鑽進自己也不認同的選委會。現在泛民陣營有三百多人鑽了進去,泛民覺得很成功,因為有機會「造王」。但我作為香港人的一分子,卻很失落,很無奈,因為本該可以到手的投票選特首的權利被人包攬了。為甚麼不讓我直接投票,而要讓那些不是我選出來的人代我投票?
 
剛過去的美國大選,令我發覺美國人的命運與香港人相差不遠。原來美國總統也不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而是透過一個類似香港選委會的electoral college間接選出來的,我們譏笑梁振英是689(他在1200票中只拿了689票),但特朗普其實只是306(他在538票中拿了306票)。如果計由人民直接投出來的票,希拉莉其實比特朗普多近三百萬票。
 
美國的這種制度合理嗎?美國的政黨為甚麼這麼多年都沒有要求修改這種制度?希拉莉為何明明得票比特朗普多,還要低聲下氣去恭賀特朗普當選?為何美國人只是反對特朗普做總統,卻不見有太強烈的聲音要求政改?
 
原因是要修憲絕不容易,當人民尚未形成明顯的主流共識時,貿貿然發起政治改革,只會導致社會分裂,甚至在人民付出重大代價後依然徒勞無功。因此,向人民負責的政黨,都不會空談理想,而不顧現實的後果。
 
環顧世上各國的憲法,大部分都不是用純粹投票的方式表決出來的,而是透過革命或內戰,以武力把另一派壓倒後,才由當權派制訂出來的。議會只能在原始版本上作些微的修訂。香港有一部分年輕人,想按他們的理想,重新制訂香港的憲法,他們想得太簡單了。因為這等同要發動革命,不把中國共產黨趕下台是辦不到的,而大部分香港人都未有革命的心理準備。
 
現實是要重訂一套政治遊戲規則並不容易,社會上的各種利益都得照顧,很難取得一個平衡點。此之所以,美國現有的選舉制度雖不理想,但仍然沒有政治力量敢去觸碰這個平衡點,以免一旦失衡之後就沒法還原。所以美國人只上街抗議特朗普做總統,卻沒有多少人說要修憲,要改變現有的選總統方式。
 
香港的政黨普遍都比較幼嫩,只懂得講理念,講原則,而不懂得在現實世界尋找一套切實可行的方案。在我看來,要跳出基本法的框架,重訂另一套更完美的選舉方法,不但很難行,而且可以招來類似人大八三一的新制約,令香港的民主更難有進展。
 
以爭取公民提名為例,美國實際上亦由民主黨和共和黨各自篩選一個候選人給選民投票,其他的候選人傳媒基本上不會給予他們太多的曝光機會;美國人民的實際選擇一樣備受限制。此之所以,香港人為了爭取公民提名而放棄一人一票選特首實在可惜。上次走失了機會,不知甚麼時候,機會才會重來。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