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制的得益者

未實行民主政制的地方,人民對民主制度都有很高的期望,以為制度一旦落實,人民就可以當家作主。所以,在爭取民主制度早日落實的時候,人民群眾都扮演過重要的角色。他們積極投入,甚至作出犧牲,希望子孫後代可以一勞永逸。
 
然而,革命成功後,成果往往被政治野心家奪去,辛亥革命如是,茉莉花革命亦如是,人民的境況甚至比革命前更差。即使在西方發達國家,落實民主制度後,人民對民主的熱誠亦漸趨冷卻。因為,他們屬意的候選人大都選不出;偶然選出了,亦很快會變臉。
 
有些國家,制度上雖然很透明,無論是參選權、投票權、提名權都很透明,但普通老百姓可以真正體驗到的,只是投票權。只有千萬分之一的影響力,起不了甚麼作用。至於提名權與參選權,都是「非知之艱,行之惟艱」。若沒有財團支持,沒有政黨背景,根本沒有機會染指。
 
在小國、小區,個人或許可憑自己的魅力,利用傳媒喜歡炒作的特性,吸引選民的留意,但在美國這類大國,由於人口眾多,單是要全國選民知道你想參選,已是一場耗費數以千萬計的工程,若是要選民知道你的政綱,了解你的願景,或讓你與其他對手辯論,一較所長,那就得花費數以億計。普通老百姓只能望門興嘆,深知這不是為自己所設的遊戲。
 
單是有錢還不夠,還得有一隊由各種專業人士組成的競選班子。他們需懂得作政策研究,亦要懂得做民意調查,還要懂得做宣傳推廣,以及有遊說團針對關鍵人物作重點擊破。
 
因此,在競選的過程中,無可避免要與社會各式活躍團體,以及既得利益圈子,進行私下協商與利益交換。一旦選舉勝出,就得有很多錢債與人情債要還。不得不把對選民的承諾放在一邊。結果,由人民選出來的領袖,最終都得為財團服務,為政黨所操控,沒有太多的閒情可以為人民服務。現實是很多美國總統,本身就是大財團的成員,如甘迺迪家族、布殊家族便是。所以,他們在口頭上都會經常提著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但在實際制定政策時,就會不著意地把家族的利益也一併考慮。
 
在大國要競選總統,單是有錢財、有人材還不夠,還得有個人魅力。最好高大威猛,或者高貴漂亮,容易爭取選民的眼緣。列根、奇連伊士活、阿諾舒華辛力加,都是從影壇走上政壇;連脫星從政,也比普通老百姓有優勢。
 
除了外表外,最好還得會演戲,懂得「巧言令色」。即使對政治不甚了了的普通人,都會十分清楚,政客最優以為之的就是「講大話」。老實人是沒有機會在政壇上吃得開的。當選的都是大話精,吃虧的當然是普通老百姓。誰是民主政制的得益者,誰是受害者,已不必細說了。 
(轉載自2015年3月19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