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行房屋政策 得先有社會共識

香港的房屋問題常被人詬病,原因並非政府做得不夠,而是政府在處理房屋問題時,沒有一套一貫的理念,有時甚至自相矛盾,左搖右擺,才讓批評者很容易就鑽到空子。
 
法國作家蒙田曾這樣說:要批評一個政府太容易了,但要建立一個更好的政府,問題就來了。相比其他新興城市,香港的住屋問題其實解決得不錯。聯合國就經常向新興國家推廣香港的經驗,帶訪問團來香港參觀。
 
現實是在二次大戰後,香港的人口翻了好幾番,很多出現類似情況的新興城市,都出現嚴重的貧民窟問題,但香港已基本上得到解決。香港有接近一半住屋是由政府興建的,除了新加坡之外,世上沒有太多地方可以比得上。政府在這方面不是沒有承擔。再者,這種事情不是肯承擔就做得到。很多地方,在競選時政客都作過漂亮的承諾,只是上任後交不出功課吧了。
 
香港現有的一切可不是必然的,但現在香港人似乎對現有的非常不滿,很想推倒重來。我很難想像,讓現時那批只曉得誇誇其談的政客上場,他們真能把香港建設得更好嗎?
 
為了避免社會經常出現不必要的紛爭,政府不但要做實事,還要善於把自己的房屋政策理念化,並爭取令這套理念成為社會共識。這樣,政府在施政時就不會阻力重重。我覺得政府推行房屋政策時,需在以下幾個方面,先取得社會共識:
 
(一)甚麼收入的家庭,才需要動用公帑去予以資助?譬如:凡用家庭收入30%或以下,已可以在私人市場租到一個基本單位的家庭,就不用政府資助。基本單位可以私人住宅的戶均面積作標準。
 
(二)社會是否只應有一條資助線?還是不同收入的人,可以有不同的資助?該對收入少的照顧得多一些,還是該對收入高的照顧得多一些?現時公屋與居屋的資助線就不一樣。
 
(三)社會除了協助低收入者解決住屋問題外,是否還需要協助他們解決置業問題?
 
(四)資助性房屋應否劃一規格,以令獲資助者都得到一樣的待遇?
 
(五)資助性房屋應否建得比私人住宅單位還要好?譬如私人住宅的平均面積才650呎,資助性房屋應否建得比這還要大?
 
(六)社會究竟想更多的人入住資助性房屋?還是想更多的人可以自食其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七)政府是否應劃撥一定的土地,規定土地上建成的樓宇必須賣給香港的首次置業者,以保障香港人的置業需要不會被外來投資者剝奪?
 
(八)政府應否鼓勵市民置業,並提供稅務優惠?
(轉載自2012年8月8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