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銀行的花紅發多了嗎?

促使奧巴馬向美國銀行業開刀的其中一項原因,是美國的大銀行在依靠公帑才剛得以活命的時候,竟不顧人民的感受,又再大發花紅。
 
據行內初步預計,美國的四大銀行,花旗、美銀、摩根士丹利與高盛,只有高盛的盈利可觀一些,花旗與美銀則尚處於虧損狀態,它們合起來的利潤才三百多億(美元),但發出的花紅總額,卻合共一千一百多億。驟眼看來,這樣的派發比例實在不合理。
 
銀行界的解釋,是他們與員工之間的報酬合約是一早訂好的,不能因為金融海嘯而悔約。再者,銀行即使在整體而言要虧損的情況下,亦不等如沒有部門賺錢,賺錢的部門不能不發花紅。
 
此外,銀行界的報酬制度,不是個別公司有條件隨便去改動的。個別公司如果不遵照市場的常態去做,有競爭力的員工就會流失,公司就有機會被淘汰,而市場的常態亦不會因而改變。
 
這只是銀行界自己的解釋。出現賺少派多的不合理比例,正正反映了原有報酬的不合理性。現實根本不容許要倒閉的公司也可以發花紅。因此,制訂花紅分發準則時,應有一個前提,就是公司一定要在賺錢。否則,發出去的就不應叫做花紅,而是工資及佣金了。
 
美國的銀行,股票分散,小股東很難聯合起來,有組織地影響公司的經營模式,以致決策權基本上落在一批高層的管理人員手中。他們為自己度身訂造了一套,只有分享,而不用分擔的報酬制度。變成下屬部門賺錢的話,上級部門就層層分享,下屬部門虧損,帳就掛給股東;沒有分得花紅時,已視作對管理人員的懲罰。結果,一些跨部門的管理人員,即使他屬下的部門合起來虧損,但他們一樣收到賺錢部門的進貢。
 
這種安排,會鼓勵銀行進行高風險的投機活動。因為高風險才能賺大錢,賺了大錢,大家就可以狂分。當然,高風險亦有機會蝕大錢,不過蝕錢就入股東數,管理人員不用分擔;要分擔,他們亦分擔不起他們所造成的天文數字的虧損。當股東也揹不起這樣的虧損時,這帳就只好交給整個社會去承擔了。
 
這種安排明顯偏袒社會的精英階層,對廣大人民十分不公平,但西方社會卻長期容許這種結構性的掠奪合法化,這才是真正的「官商勾結」。
 
這種模式對人民的掠奪,每年涉及的資金可以上千億美元(逾一萬億港元),相比第三世界的所謂結構性貪污,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西方傳媒對銀行界這種結構性的掠奪,一般都採取相對包容的態度,即使有批評,也只是輕描淡寫,並沒有如查水門事件那樣窮追猛打。
 
有些甚至還以自由市場應容許銀行自訂報酬方式為理據,反對政府干預。西方傳媒這樣的取態,令人覺得西方的文明,在公民社會的外衣下,其實一樣是精英操控。
(轉載自2010年1月27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