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保衛釣魚台

香港的保釣分子坐漁船出海,企圖去釣魚台宣示主權,被特區政府的海事處多番攔截,以種種法律上的技術性理由不予放行。保釣分子認為,他們這種宣示主權的活動過去已做過多次,沒有理由以前可以,現在卻變成犯法。事情與漁船能否用作載客無關,而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
 
很明顯,要阻止「保釣二號」起航的不是特區政府,而是中央政府,只不過中央政府不便出面,所以才指示特區政府出手。有傳媒指這是一國干預兩制。因為,按基本法,外交雖屬中央政府管轄範圍,但中央政府只可管特區政府在釣魚台問題上的取態與行為,譬如是否要召見日方駐港官員抗議,或禁止日方船隻訪港作為報復之類的官方行為。至於民間的保釣行動則屬人民的自由與合法權利,不應巧立名目橫加阻撓。
 
我自七十年代開始,已積極關心保釣運動,並作過一定程度的參與,後來經過不斷探索,在了解到一定的實況後,才逐步淡出。
 
據西方公布的一些軍事情報顯示:中國的海軍實力,在七、八十年代,根本無力保護自己海上的領土。先不談武器的先進程度,中國的艦艇,很多連續航能力也不足,要開往離岸較遠的島嶼也有問題,中途常出現機件故障。
 
以南沙群島為例,菲律賓的國力遠不如日本,但於中國而言,亦一樣鞭長莫及,只好任由菲律賓在南沙群島上建氣象台及小型機場。中國政府除了口頭上表示抗議外,當時亦難有甚麼作為。
 
此之所以,中國政府敢與美國打韓戰與越戰,敢與蘇聯搶珍寶島,亦敢為了邊界問題與印度與越南開戰,就是沒有能力保護南沙群島與釣魚台等離岸較遠的島嶼。
 
問題其實十分簡單,一個國家必須先提升自己的國力,建立強大的海軍,才能保護自己的海上領土。用漁船只能宣示主權,卻無法奪回主權。難道真的以為,只要能去釣魚台釣多幾次魚,日本政府就會放棄對釣魚台的領土要求?
 
中央政府的立場其實已很明確:歷史上已被侵佔的領土,因既成事實,不宜再去糾纏;現時自己控制的範圍,則一定寸土不讓;至於那些具爭議,但又非實際上在行使管轄權的地方,則只能暫且擱置,待時機於我方有利時,才設法去解決。解決的方法,最好是不戰而屈人之兵,盡量莫叫人民作不必要的犧牲。
 
我沒有再積極參加保釣運動,是再也弄不清運動的目的何在?是要中央政府表態嗎?中央政府早已多次表過態了。是要中央政府行動嗎?難道不惜要在這個問題上立即與日本進行軍事對抗,這符合中國人民的整體利益嗎?香港人連抵制日貨也不願意,遑論真的與日本開戰。我當然極之希望中國可以早日重掌釣魚台的管轄權,但這類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爭端,只能透過國家層面去解決。民間可以表達意見,但不宜替國家制訂行動時間表。
(轉載自2009年5月13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