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道德的衝突
昨天介紹的銀行提款機失靈的故事,主要想提出,當個人利益與社會道德出現衝突時,人應該如何取捨。
提款機吐出的款項比自己想領的多,而帳目上又沒有顯示自己拿多了。究竟應該把錢袋袋平安,還是及時告知銀行呢?
站在個人利益的立場,有人可能會覺得,這是一筆上天賜給他的橫財,可以輕輕鬆鬆地去花費一下,或用作解決生活上急待解決而又缺錢解決的問題,實是一件求之不得的美事。
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只會考慮這件事是否還有其他人知曉,銀行是否會成功追究,如果沒有這方面的風險,當事人大多數會把錢據為己有。在英國的一個實際案例中,拿到額外款項的人,甚至發訊廣告親友,喚他們一起去這個提款機試試自己的運氣。可見做了這件事的人,並不覺得自己在道德上有甚麼虧欠,讓親友知道自己有這樣的行為也沒有所謂。或許,他很清楚,他的親友都如他一樣;平時都是有遺必拾,有羊必牽,求神拜佛就是想提款機吐多一點錢給自己。
從英國這個實例中可以看到,個人主義的發展已在一定的程度上導致社會的道德操守開始淪亡,個體的利益已主導人的社會行為,公眾利益可以隨時被犧牲,社會很容易因此而分崩離折。
當今世界,尚智多過尚德。尚智容易導致實用主義,言必若利,只要不會對個人產生不利後果,就可安以為之。然而,人類成長的過程中,不同的文明都會發展出一些很類似的道德價值(如基督教的十誡),要求社會的成員共同遵守。因為社會的存在,需要社會的成員不單只考慮個人的利益,還要考慮社會整體的利益。某些只從個人利益出發的行為,如果可以不加節制任意妄行,最終會破壞整個社會的凝聚力。
中國的儒家,提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道出了社會道德行為的一個普遍準則。你想別人拾到你的銀包時肯歸還給你,那你平時就得在言詞上肯定這種行為,肯定這種行為背後的價值理念,使它成為社會的公義。而更需要的是,你會以身作則,不只是口頭上說說就算,而是身體力行,令這樣的道德操守變成社會的普遍行為。
如果一個人可以拿多了銀行的錢而不感到有甚麼虧欠,還可以通知親友一起來討便宜,他的親友在他來探訪的時候,是否需要倍加留意,他是否會在別人家裏看中自己喜歡的東西,只要不會被人發覺,就可以順手牽羊,拿回自己家中使用。
會在親友家中做出這樣的行為的人應該不多,但借了人家的東西,人家不追,就據為己有的人卻比比皆是,因為這不算偷,只不過忘記還罷了。
(轉載自2009年2月4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