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與達賴為何談不攏
北京表示,只要不要求西藏獨立,甚麼都可以談;而達賴亦表示,他沒有要求西藏獨立,他要的只是高度自治;那為甚麼他們之間的談判,前後進行了30多年,至今仍談不攏?
綜合各方面的報道後,我發覺他們之間的分歧主要有以下兩點︰
(一)藏區範圍的劃分
原來在達賴心目中,藏區的範圍並不局限於北京政府因行政需要而劃分出來的西藏,他所謂的大藏區還包括現時甘肅、青海、四川、雲南等一些有藏民聚居的地區,合起來,佔了中國版圖的四分之一。
然而,這些行政區域的劃分,並非純由北京主觀判斷,內裏涉及歷史因素,地理因素,以及民族文化因素,任何改動都會觸及現時居住在土地上的人的不同利益,即使北京肯改,也有很多具體問題需要面對。
現實是達賴喇嘛只是藏傳佛教中其中一派——格魯派的宗教領袖,這些不同派別在歷史上就不斷為爭奪控制權而鬥過你死我活,過往的達賴喇嘛大部分死於非命。現時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在出走前,其管治範圍遠比現時的西藏小,若要北京政府強行扶他上大藏區政治及宗教領袖的位置,只會引起派別衝突,令西藏變成伊拉克,故不容撒手不理。
(二)高度自治至甚麼水平達賴口中雖說不要獨立,但他的高度自治其實已包含了獨立的主要內容。港澳式的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也要駐軍,並主管國防與外交問題,但達賴卻不容中央駐軍,還要保留對外聯繫的自主權,這是大部分主權國家都不會接受的。
西藏不似香港只有一個點,有連綿多國的邊界,駐軍有保衛國土的需要。亞洲的主要河流很多都發源於青藏高原,操控西藏的水資源,足以影響數以億計人民的生計,北京政府不可能置之不理。因此,北京與達賴磋商自治問題時,必須為全國人民的利益把關。
為了展現主權,一般中央政府都會保留對地方主要官員的任命權。傳統上達賴與班禪等稱號都需要由中央確認及賜封的,49年之前已是這樣;北京政府有意保留這個最終權力,但達賴卻認為這等同干預西藏的宗教自由。
然而,西藏的活佛不單衹是宗教領袖,而且還是政治領袖。西藏流亡政府的憲法第十九條就規定︰「政府的最高權力屬於達賴喇嘛。」達賴是由活佛轉世的,這種政教合一的體制,若要與現有的政治制度融合,一定會有很多矛盾。因此雙方都得作出妥協,否則談判不易有成果。
(轉載自2008年4月29日am730C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