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讓子女有得選擇

有朋友不理解:為何我會把我在中原的股權捐給慈善基金,而不是留給我自己的子女。我其實是為子女著想才這樣做的。
 
第一,我的子女不一定喜歡做生意,硬要他們做我的接班人,局限了他們的人生前程,對他們不公平。我自己就是走投無路才被迫創業的,如果我當年有更多的選擇,我不一定選擇從商。所以,我不覺得我應該代替子女去作這類事關重大的選擇。
 
第二,如果我把我的事業一下子交給我的子女去負責,他們未必能承受得了。我自己是花了幾十年,才把我的事業從小做到大,在過程中積累了不少經驗,受了很多教訓,才慢慢掌握足夠的智慧去營運一個二萬多人的機構。我的子女剛從學校出來,要他們擔大旗,只會害苦他們,叫他們的人生充滿挫敗感。
 
雖然,公司本身已有一個不錯的班底,可以輔助我的子女去推行他們的工作,但因循舊方式去經營必然無法為他們帶來真正的滿足感,所以第二代多數都想搞搞新意思。
 
然而,搞新意思的失敗率是很高的,所以舊時中國的有錢人,寧願子女吸鴉片煙,也不想子女去做新生意。因為吸鴉片煙,任你二十四小時不斷地吸,花費也有限,但做新生意,可能是愈進取的,身家就敗得愈快。
 
第三,若是他們真的做生意的話,最好還是讓他們自己由頭去創立。
 
做生意的成功感來自「無中生有」,由小到大。如果一開始就承繼一個大企業,即使做出成績,別人也會認為是靠父蔭,日後反而成了思想包袱。
 
很多事例顯示:第二代接班人,不要奢談更上一層樓,單是要守住原有的規模也並不容易。眼看著上一代剩下來的生意,在自己的手裡變得愈來愈不像話,飽受業績倒退的威脅,這絕對不是一種良好的感覺。
 
於我來說,我最大的責任是要為子女提供受教育的機會,如果他們有讀書能力,而我卻沒有能力供他們升學,那麼我才會感到遺憾。
 
現在,他們基本上已有謀生的能力,他們應自己去充實自己的人生。人生本身是一場掙扎,要不斷克服困難,改善自己的處境,才有成功感。
 
如果父母甚麼都為子女準備妥當,子女就不容易找到奮鬥目標。因此,含著銀匙出世,不一定是一種值得羨慕的處境。我現在所做的,就是為了避免子女陷入這種處境。
(轉載自2008年02月25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