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予人民投資自由
胡 錦 濤 在 十 七 大的 報 告 裡 倡 議 : 「 創 造 條 件 讓 更 多 群 眾 擁 有 財 產 性 的 收 入 。 」 要 做 到 這 一 點 , 關 鍵 是 要 讓 人民 擁 有 自 行 選 擇 如 何 投 資 的 自 由 。
中 國 還 未 開 放 資 本 賬 , 外 匯 不 能自 由 流 通 ; 人 民 積 累 了 財 產 之 後 , 也 只 能 在 國 內 投 資 , 不 能 去 國 外 投 資 , 變 成 只 能 買 國 內 的房 地 產 與 國 內 的 股 票 。 改 革 開 放 後 , 中 國 的 經 濟 高 速 發 展 , 民 間 已 積 累 起 大 量 財 富 , 由 於 人 民 未 有 投 資 國 外 的 自 由 , 只 能 集 中 投 資 國 內 , 以 至 中 國 房 地產 與 A股 的 價 格 急 升 , 形 成 一 定 的 泡 沫 。
這 種 發 展 足 以 引 發 金 融 危 機 , 以及 影 響 民 生 。 因 此 , 中 國 早 有 「 洩 洪 」 的 說 法 , 意 思 就 是 不 要 把 民 間 的 錢 困 死 在 國 內 , 而 要讓 部 分 錢 流 出 國 外 進 行 投 資 。 先 進 行 的 是 QDII, 即 是 先 讓 獲 國 家 認 可 資 格 的 機 構 去 國 外 投 資 , 跟 著 會 讓 個 人也 可 以 到 國 外 投 資 。 在 未 出 國 外 之 前 , 先 讓 這 些 錢 來 香 港 接 受 鍛 煉 。 這 是 造 成 香 港 股 市 近 期異 常 興 旺 的 一 項 重 要 原 因 。 早 前 , 中 國 已 宣 布 會 放 寬 個 人 擁 有 的 資 金 來 香 港 買 股 票 , 但 後 來又 因 技 術 問 題 未 解 決 而 緩 行 。 香 港 人 擔 心 , 中 國 政 府 是 否 已 改 變 初 衷 ? 現 在 聽 了 胡 錦 濤 的 十七 大 報 告 , 應 該 可 以 放 心 了 。 要 「 創 造 條 件 讓 更 多 群 眾 擁 有 財 產 性 收 入 」 , 就 不 能 只 讓 少 數特 權 分 子 可 以 去 國 外 投 資 , 而 應 該 開 放 給 所 有 國 民 。 應 讓 國民 可 以 選 擇 買 國 外 未 升 的 股 票 , 而 不 是 局 限 國 民 只 能 買 國 內 已 升 得 過 份 的 股 票 。 只 有 這 樣 ,才 可 以 確 保 群 眾 的 財 產 可 以 獲 得 更 好 的 「 財 產 性 收 入 」 。
中 國 官 員 最 近 提 醒 國 民 , 投 資 股票 是 有 風 險 的 , 這 個 風 險 要 買 者 自 負 , 意 思 即 是 說 , 將 來 招 至 虧 損 時 , 可 不 要 埋 怨 國 家 , 更休 想 國 家 會 為 輸 家 提 供 任 何 補 償 。 本 來 , 向 股 票 投 資 者 作 這 類 警 告 很 有 需 要 , 而 且 非 常 合 理, 但 中 國 不 允 許 國 民 去 外 國 投 資 , 導 致 國 民 失 去 選 擇 自 由 ; 明明 很 多 外 國 的 管 理 完 善 兼 持 有 國 際 品 牌 的 公 司 P.E.才 只 有 20倍 , 也 不 許 國 民 去投 資 , 硬 要 國 民 買 P.E.已 升 至 50倍 , 管 理 上 不 斷 出 亂 子 的 本 國 公 司 的 股 票 ;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導 至 人 民 投 資 輸 了 錢 , 人 民 一 定 不 服 氣 。 中 國 政 府 對 此 不 能 掉 以 輕 心 。
中 國 政 府 擔 心 , 讓 人 民 去 國 外 投資 , 錢 會 給 外 國 人 騙 去 。 這 證 明 中 國 政 府 要 當 父 母 官 的 意 識 依 然 非 常 強 烈 , 還 未 放 得 開 懷 抱, 讓 群 眾 去 自 負 風 險 , 所 謂 風 險 「 買 者 自 負 」 仍 是 一 句 空 話 , 實 情 是 政 府 搶 著 為 買 家 負 風 險。
其 實 , 讓 政 府 官 員 替 民 間 投 資 把關 , 風 險 還 比 讓 人 民 自 行 選 擇 大 。 政 府 把 關 的 結 果 , 是 一 錯就 全 國 都 錯 , 但 讓 民 間 自 由 選 擇 , 就 一 定 百 花 齊 放 , 充 滿 多 樣 性 , 有 人 輸 , 亦 會 有 人 贏 。 這樣 才 是 分 散 風 險 的 最 好 方 法 。 政 府 要 相 信 民 間 智 慧 , 才 能 「 創 造 條 件 讓 更 多 群 眾 擁 有財 產 性 的 收 入 」 。
(轉 載 自 2007年 10月 23日 am730 C觀 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