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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政府無法增加土地供應?

如果純從住屋需要上來考慮,香港並非地少人多,我們尚有很多未開發的土地,可作住宅用途。
 
在港英年代,我們還可以猜疑,殖民地政府會為了財政收入,刻意限制土地供應,以抬高地價,但特區政府已積累了大量財政盈餘,大有條件用增加土地的方式,去改善市民的居住狀況,以贏取更多的認受性。那特區政府為何不設法把一些閒置的土地改作住宅用途呢?
 
政府當然不會笨到連這點也不明白,只是政府在增加土地供應方面的努力,處處受到阻撓吧了。反對派甚至把政府的積極努力譏諷為「盲搶」地呢?
 
我認為「盲搶」兩字中,搶字沒有用錯。因為如果不與反對派鬥「搶」,政府可能連現在僅有的一點供應也拿不出來。但「盲」這個字卻用得不恰當,因為在這件事情上表現得盲目的並非政府,而是反對派。反對派「盲保」地的情況遠多過政府「盲搶」地。
 
政府眼見香港人居住環境惡劣,新一代人置業困難,當然有責任加快土地供應。相反,若是政府無視這種情況,甚麼都不做,這才叫盲目。
 
香港人在住屋方面的情況,反對派不可能看不見。但他們卻常用一些一般性的概念,處處阻撓政府每一項具體的努力。這才是盲目。
 
開發過度的確是世界普遍存在的問題,但這個問題在香港卻並不嚴重。由於香港的土地有價,政府不會輕易出售,以至大部分土地仍保留在政府手裏。現時法定為郊野公園的土地,佔了全港面積的40%。另外還有27%的土地,因閒置沒用,亦長出了樹,長出了草,變成了綠化地。兩者加起來已接近七成(67%)。以一個城市來說,這個比例可謂已很高。
 
相反,用作市區發展的土地卻只佔總面積的24%。而住宅用地的面積更只佔總面積的7%,其中3%還是鄉村屋用途,用作市區住宅的只有4%。從這個角度來看,增撥多一點土地給香港人作居住用途,一點不過分,對環境的破壞實在非常有限。
 
再者,2016年香港人的生態足印(維持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地球面積),人均已達6.7公頃(720,790平方呎),拿區區幾百呎樓面給香港人住,佔比甚低。真的想保護地球環境的,應從生活的其他方面著手,以減少香港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破壞地球環境。這樣才能對地球的環保作出較大的貢獻。單是守住那2%的土地硬是不給香港人,對環保的幫助實在有限。
 
因此,我認為反對派中是借環保作藉口,以便站在道德高位來妨礙政府推行實際有益民生的政策。但很明顯,即使是從環保的角度出發,香港現時最需要做的,也不是阻止香港人在有樹木生長的地方建屋,而是不再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為了香港人生活上的享受,而不斷砍伐森林。
 
香港人有權選擇留在香港生活。在香港生活就得有地方住。香港人的生產力足以負擔得起樓宇的建設成本,政府有責任為港人提供足夠的住宅用地,反對派不要刻意阻撓。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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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